一老阿姨来盖章,要证明她是她哥哥(孤寡住敬老院,户籍在另外一个区)的监护人,为了取银行里的钱。社区肯定不能盖啊!因阿姨耳朵不好,社工特意给写了纸条回复1.社区不能开具这样的证明(证明兄妹关系或监护人);2.建议去被监护人户籍地派出所问问,是否公证可以用。阿姨拿着纸条不乐意的回家去了。 不多时阿姨老伴气冲冲进来,把单子拍桌子上说:这么简单的都不给盖章!你们高高在上,不为老百姓办事!…… 几个社工忍着气,给他联系各方想办法,老爷子又说:你们打电话了肯定更不给盖章了!满脸通红气呼呼的骂着回家了。 事后,社区又联系老人的孩子,告知相关情况,也给了建议,希望还算年轻(50几岁)的孩子能协助父母处理此事。 以我社工温暖的心再次告知:“我妈是我妈,我爸是我爸”这种证明社区不能开具!不能!!!派出所也不会开的啦!